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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果嶺
規則之目的:規則13是針對果嶺的特定規則。果嶺是為在其地面上打球所特別準備的區域,且在每一洞果嶺的球洞都有一支旗桿,因此跟其他的比賽場地之區域有不同的適用規則。
13
果嶺
13.1

在果嶺上被允許或被要求的行動

規則之目的:本條規則允許球員在該洞果嶺上做的事情,通常這些事情在該洞果嶺之外是不被允許的,例如,允許標示一球之位置、撿起該球、將該球弄乾淨、置回一球,及修復該洞果嶺上之損壞及移除其上的沙子或鬆土。此外,意外地移動在該洞果嶺上的球或球標,並無處罰。
13.1a

何時球是在果嶺上

當球的任一部分有下列情形時,該球即是在該洞果嶺上:
  • 觸及該洞果嶺,或
  • 在該洞果嶺邊界內的任何東西(例如,鬆散自然物人造物)之上或之內。
如球的一部分在該洞果嶺上,同時有一部分在另一比賽場地之區域內,見規則2.2c
13.1b

將果嶺上的球標示球位、撿起及弄乾淨

在該洞果嶺上的球可以將之撿起及弄乾淨(見規則14.1)。 在撿起該球前必須先標示其球位(見規則14.1),且必須將該球置回其原點(見規則14.2)。
13.1c

在果嶺上所允許的改善

回合中及規則5.7a之中止比賽期間,不論球員的球是在該洞果嶺之上或之外,該球員在該洞果嶺上可以採取下列二種行動: (1) 移除沙子及鬆土。在該洞果嶺上的沙子及鬆土,可以免罰移除。 (2) 修復損壞。球員可以採取合理的行動免罰修復該洞果嶺上之損壞,以儘量恢復該果嶺原來的狀況,只能在下列規定下進行:
  • 用自己的手、腳、或身體其他部位、或修復球痕通常所用的工具、球梯、球桿或正常裝備品的類似物品,及
  • 無不合理地延誤比賽(見規則5.6a)。
如該球員修復果嶺上之損壞所採取的行動,超過恢復該果嶺原來狀況所需之程度(例如,製造一個通向該洞球洞之通道,或使用不被允許的東西),以致改善該果嶺,則該球員因違反規則8.1a遭受一般處罰 "在該洞果嶺上之損壞"意指任何損壞是因任何人(包含球員自己)或局外之影響力所造成,例如:
  • 球痕、鞋子造成的損壞(例如,鞋釘痕),或裝備品旗桿所造成的刮痕或凹洞,
  • 球洞填塞物、草皮塊填塞物、草皮塊之接縫,或由維修工具或維修工程車所造成的刮痕或凹洞,
  • 動物的足跡或蹄痕,及
  • 嵌埋的物體(例如,石塊、橡實、冰雹或球梯)以及這些東西所造成的凹陷。
"該洞果嶺上之損壞"並不包含下列事物所衍生的任何損壞或狀況:
  • 果嶺一般狀況的正常養護(例如垂直切割的草縫及通氣孔),
  • 灌溉、下雨或其他自然力
  • 果嶺表面的自然缺陷(例如,雜草、裸土區塊,病蟲害或生長不均勻的區域),或
  • 該洞球洞的自然磨損。
13.1d

當球或球標在果嶺上移動時

球或球標在該洞果嶺移動,有下列二項特定的規則: (1) 意外地造成球移動不罰。如球員、其對手或在比桿賽的另一球員,意外地移動該球員在該洞果嶺上的球或球標,並無處罰。 該球員必須:
  • 將該球置回它的原點(如原點不確定必須估計之)(見規則14.2),或
  • 置放一球標標示該原點。
例外--當球在上桿或打擊過程中開始移動,且做了該打擊,該球必須依其所處擊打(見規則9.1b)。 如球員或其對手蓄意地撿起或移動該球員在該洞果嶺上的球或球標,是否施加處罰見規則9.4規則9.5
(2) 球被自然力移動何時要置回。如自然力造成球員在該洞果嶺上的球移動,則該球員接著必須打球的地方,將取決於該球是否已被撿起並置回該洞果嶺上(見規則14.1):
  • 如球已被撿起並在置回後開始移動. 該球必須置回其被移動的點上(如該點不確定必須估計之)(見規則14.2),即使該球是被自然力,而不是被該球員、其對手局外之影響力移動(見規則9.3之例外)。
  • 如球尚未撿起及置回-- 必須從該球新的位置擊打它(見規則9.3)。
違反規則13.1d而從錯誤的地方打球:依規則14.7a一般處罰
13.1e

禁止蓄意測試果嶺

回合中及依規則5.7a中止比賽期間,球員決不可以蓄意採取下列任一行動,以測試該洞果嶺錯誤果嶺
  • 摩擦其表面,或
  • 滾球。
例外--在二洞之間測試果嶺:在二洞之間,球員可以在剛打完的洞之果嶺及任何練習果嶺,摩擦其表面或滾球(見規則5.5b)。 違反規則13.1e測試該洞果嶺錯誤果嶺之處罰:一般處罰 見委員會程序,第8條;當地規則範本8I款第I-2項(委員會可以採用一條當地規則,禁止球員在剛打完的洞之果嶺上滾球)。
13.1f

必須從錯誤果嶺採取脫困

(1) 受錯誤果嶺妨礙的意思。依本條規則,有下列任一情形即發生妨礙:
  • 球員的球有任何一部分觸及錯誤果嶺、或位於任何物體(例如鬆散自然物人造物)之上或之內,且在錯誤果嶺邊界之內,或
  • 錯誤果嶺對球員的預定站位之範圍或預定揮桿之範圍產生實質的妨礙。
(2) 必須採取脫困。當球員受錯誤果嶺妨礙時,決不可以依該球之所處擊打它。 該球員必須拋下原球或另一球在下述脫困區內採取免罰脫困(見規則14.3):
  • 參考點: 完全脫困之最近點,必須在與原球靜止處相同的比賽場地之區域上。
  • 從參考點丈量脫困區之範圍。一支球桿長度範圍內,有以下之限制:
  • 該脫困區所在位置之限制
    • 必須與該參考點在相同的比賽場地之區域內,且
    • 決不可比該參考點更靠近該洞球洞
    • 必須從該錯誤果嶺所有的妨礙完全脫困。
(3) 明顯不合理時禁止脫困。如妨礙之存在僅因該球員所選擇之球桿、站位或揮桿方式或打球方向等在該情況下是明顯不合理時,則不得依規則13.1f免罰脫困。 違反規則13.1f而從錯誤的地方打球之處罰:依規則14.7a一般處罰 見委員會程序,第8條;當地規則範本8D款第D-3項(委員會可以採用一條當地規則,禁止僅對預定站位範圍產生妨礙之錯誤果嶺免罰脫困)。
13.2

旗桿

規則之目的:本條規則含蓋球員面對該洞旗桿時的所有選擇。該球員可以讓旗桿留在該洞球洞中或移開它(包含讓他人照管旗桿,並在該球打出後移開它),但必須在做出打擊之前先決定。如運動中的球擊中旗桿,通常並無處罰。
本條規則適用於在比賽場地之任何地方打出的球,不論是從該洞果嶺之上或之外。
13.2a

將旗桿留在球洞中

(1) 球員可以將旗桿留在球洞中。球員可以在旗桿留在該洞球洞中的情況下做打擊,因此該運動中的球會擊中該旗桿是可能的。 該球員必須在做打擊之前決定:
  • 不予理會在該洞球洞中之旗桿,或移動它使之直立於該洞球洞中央並留在該球洞內;或
  • 將已移開的旗桿放回該洞球洞中。
在上述任一情況下:
  • 該球員決不可以為了獲得利益,而將旗桿蓄意移到該球洞中央以外的位置。
  • 如該球員這樣做,且其運動中的球隨即擊中該旗桿,將遭受一般處罰
(2) 如球擊中留在球洞中的旗桿,不罰。如球員將旗桿留在該洞球洞中做打擊,而運動中的球擊中該旗桿
  • 並無處罰(上述(1)的規定為例外),且
  • 必須依該球之所處打球。
(3) 球在運動中時,球員移動或移開球洞中的旗桿之限制。當旗桿是在該洞球洞中時,在做打擊後:
  • 該球員及其桿弟決不可以蓄意移動或移開該旗桿,以影響該運動中的球可能會靜止的地方(例如,為了避免該球擊中旗桿)。如這樣做,該球員將遭受一般處罰
  • 如該球員因任何其他理由而使在該球洞內的旗桿被移動或移開,例如,當他合理地認為該運動中的球在靜止前不會擊中該旗桿時,並無處罰。
(4) 當球員已決定將旗桿留在球洞中時,對其他球員移動或移開它之限制。當球員讓旗桿留在該洞球洞中,且未授權任何人照管旗桿時(見規則13.2b(1)),則另一球員決不可以蓄意移動或移開旗桿,以影響該球員運動中的球可能會靜止的地方。
  • 如在該球員做打擊之前或期間且做了該打擊,但他並未意識到或當他的球已在運動中時,另一球員或其桿弟做了上述的舉動,則該另一球員遭受一般處罰
  • 如另一球員或其桿弟,因任何其他理由而移動或移開該旗桿,例如基於下列理由時,並無處罰:
    • 合理地認為該運動中的球在靜止之前不會擊中該旗桿,或
    • 未意識到該球員即將打球,或未意識到該球員的球已在運動中。
規則22.2(在四人二球賽中,任一搭檔可以替該行動,且該搭檔的行動視為另一搭檔的行動);規則23.5(在四球賽中,任一搭檔可以替該行動,且該搭檔採取有關另一搭檔的球或裝備品的行動,視為另一搭檔的行動)。
13.2b

從球洞中移開旗桿

(1) 球員可以讓旗桿從球洞中移開。球員可以在做打擊時,讓在該洞球洞中的旗桿被移開,以免他運動中的球打到該旗桿 該球員在做該打擊之前,必須先依下列方式之一作出決定:
  • 在打該球之前,讓該旗桿從該洞球洞中移走,或
  • 授權某人照管旗桿,意指該照管者:
    • 在該球員做打擊之前,拿著該旗桿,使之保持在該球洞之中、之上或近處,以向該球員指示該球洞之位置,且
    • 接著在該打擊做出中或之後,移開該旗桿
該球員在下列情況下被視為已授權該旗桿被照管:
  • 在做該打擊時,該球員的桿弟正拿著在該球洞之中、之上或近處的旗桿,或正站在該球洞旁邊,即使該球員並未意識到該桿弟正在這樣做;或
  • 該球員請求任何其他人照管該旗桿,且那個人也做了;或
  • 該球員看到任何其他人正拿著在該球洞之中、之上或近處的旗桿,或正站在該球洞旁邊,但該球員在做打擊時並未要求那個人走開,或將該旗桿留在該球洞中。
(2) 如球擊中旗桿或照管旗桿的人,如何處理。如球員運動中的球,擊中了球員依上述之規定已決定移開的旗桿,或擊中了正在照管旗桿的人(或那個人隨身持有的任何物品),則處理方式取決於這是意外的還是蓄意的:
  • 球意外地擊中旗桿或移開或照管它的人。如球員的球意外地擊中旗桿或移開或照管它的人(或那個人隨身持有的任何物品),並無處罰,且必須依該球之所處擊打。
  • 球被照管旗桿的人蓄意地擋轉或擋停。如照管該旗桿的人蓄意地擋轉或擋停該球員運動中的球,則適用規則11.2c
    • 從何處擊打球。該球員決不可依該球之所處打球,且必須依規則11.2c採取脫困。
    • 何時要施加處罰。如蓄意擋轉或擋停該球的那個人是球員或那個人的桿弟,則那個人因違反規則11.2,遭受一般處罰
為了本條規則之目的,“蓄意地擋轉或擋停”的意思是與規則11.2a中所述相同,但包括當該球員運動中的球在擊中下列的東西或人時:
  • 被移開的旗桿是被蓄意地放置或留在地面特定的位置上的,因此它可能擋轉或擋停該球;
  • 被照管的旗桿是照管者蓄意不從該球洞,或該球行進的路線移開的;或
  • 照管或移開該旗桿的人(或其隨身所持有的任何東西),當他蓄意地留在該球行進的路線上時。
例外--對蓄意地移動旗桿以影響運動中的球之限制(見規則11.3)。 規則22.2(在四人二球賽中,任一搭檔可以替該行動,且該搭檔的行動視為另一搭檔的行動);規則23.5(在四球賽中,任一搭檔可以替該行動,且該搭檔採取有關另一搭檔的球或裝備品的行動,視為另一搭檔的行動)。
13.2c

球緊靠球洞中的旗桿

如球員靜止的球緊靠該洞球洞中之旗桿
  • 如該球有任何一部分是在該洞球洞中且低於該果嶺表面,即使該球並未整顆低於該表面,該球仍視為已進洞
  • 如該球並無任何一部分是在該球洞中低於該果嶺表面:
    • 則該球未進洞,且必須依該球之所處打球。
    • 如移開該旗桿而該球移動(不論是落入或移離該球洞),並無處罰,且該球必須置回在該球洞的外緣上(見規則14.2)。
違反規則13.2c而從錯誤的地方打球之處罰:依規則14.7a一般處罰 比桿賽,如該球員未依規則3.3c之要求將球打進洞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13.3

球懸於球洞邊

13.3a

查看懸於球洞邊的球是否會落入球洞之等待時間

如球員的球在打擊後有任何一部分懸於該洞球洞之外緣上:
  • 允許該球員以合理的時間走到該球洞,及額外的10秒鐘等待時間查看該球是否會落入該球洞
  • 如在上述的等待時間內該球落入該球洞,則該球員是以上一打擊將球打進洞
  • 如在上述的等待時間內該球未落入該球洞
    • 則視該球已靜止。
    • 如在打該球之前該球落入該球洞,則該球員是以上一打擊將球打進洞遭受罰一桿,加計在該洞之桿數之內。
13.3b

如懸於球洞邊的球在等待時間結束之前被撿起或移動,要如何處理

如懸於該洞球洞邊的球,在規則13.3a所規定的等待時間結束之前,被撿起或移動(自然力除外),則視該球已靜止:
  • 該球必須置回球洞之外緣(見規則14.2),且
  • 規則13.3a所規定的等待時間對該球不再適用。(如被置回的球之後被自然力移動,其處理程序見規則9.3。)
如在比洞賽對手或在比桿賽的另一球員,在等待時間結束之前,蓄意撿起或移動該球員懸於球洞邊的球:
  • 比洞賽,該球員的球被視為是以其上一打擊進洞,但該對手並無規則11.2b所規定之處罰。
  • 比桿賽,撿起或移動該球之球員遭受一般處罰(罰二桿), 該球必須置回球洞之外緣(見規則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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